不給糖就搗蛋!萬聖節將至,許多家長和孩子準備購買各式應景糖果,食藥署提醒,包裝糖果應有10項標示,如原產地、營養標示、食品添加物等,如有食品過敏原,也需要明顯標示。營養師建議,選擇原味果乾、水果等替代品,並建立良好習慣,每日添加糖量不宜超過180大卡。

台北慈濟醫院營養師侯沂錚提醒,家長選購糖果時應注意三大原則,首先是挑選標示完整的產品,勿購買來路不明、散發出異味,或外觀破損、內容物外漏的產品。其次是留意過敏原標示,糖果常見的過敏原包括芒果、花生、牛奶/羊奶、堅果、芝麻等。

第三是盡量減少糖分攝取。侯沂錚指出,根據國民飲食指標,每日添加糖攝取量不宜超過總熱量的10%,以4到6歲的幼兒來說,每日添加糖量不宜超過180大卡,相當於45克的精緻糖,也就是9顆方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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